政策依据:《沈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支持对象:独立法人软件企业、工业企业及事业单位。
支持标准:对国家鼓励开展的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类平台等重大项目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领域赛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鼓励开展的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类平台等重大项目或开展赛事活动合作协议、实施方案、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
(4)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承诺书;
(5)“信用中国(辽宁)”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查询记录截图;
(6)纳入工信部统计证明(限软件企业)。
责任单位: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