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标准:对参加国家各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国家级数字经济展会(沈阳市除外)或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软件企业,经事前核实备案后,择优按照当年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的7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经绩效评价后,择优按照当年广告费的5%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由市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