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事项
政策依据
普惠金融发展相关工作指引(锦金发〔2022〕25号)
政策内容
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有银行、大型股份制银行(含域外银行)申请的普惠型贷款利率在LPR+50BP(含)及以下的;省内中小银行申请的普惠贷款利率在5.5%(含)及以下的,新发放的且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外的,锦州地区内的普惠领域支小支农类的个人、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性贷款(不限担保方式),贴息贷款申请额度个人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通过市县推荐、审核和公示的。
申请条件
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有银行、大型股份制银行(含域外银行)申请的普惠型贷款利率在LPR+50BP(含)及以下的;省内中小银行申请的普惠贷款利率在5.5%(含)及以下的,锦州地区普惠领域支小支农类的个人、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性贷款(不限担保方式)。
扶持重点
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惠领域支小支农类的个人、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性贷款。
提交材料
1.申请2022年度普惠金融贴息贷款的承诺书,2.小微企业用工证明:正式用工可凭社保缴纳或用工备案,补充临时用工可凭工资流水、收据凭证、转帐证明等
联系方式
黑山县人社局5666005
北镇市人社中心6622715
凌海市人社中心8122488
义县人社中心7716633
古塔区人社局3688360
凌河区人社中心6082225
太和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7188122
滨海新区党群服务中心2111823
松山新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386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