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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康发展促进就业的若干措施的扶持导航(三).html

扶持政策事项

阜新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康发展促进就业的若干措施的扶持导航

政策依据

《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健康发展促进就业的若干措施》(阜人社发【2022】23号)

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贴息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范围,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支持。推动建立申请绿色通道,统筹贷款发放规模,一站式满足小微企业融资发展需求。

申请条件

本文中所称中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标准认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相关部门审核=>资金兑付

提交材料

以审核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准。

申请途径

市人社局 041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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