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西政发〔2023〕5号
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镇),驻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沈政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优化调整320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纳入“铁西区静默事项清单”106项;纳入“铁西区进厅上网负面清单”56项;纳入“铁西区非依申请事项清单”69项;纳入“铁西区内部管理事项清单”11项;纳入“铁西区联办事项清单”78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优化调整事项落实工作。从体制、机制、人员配备上做好安排。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要求,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1.铁西区“静默事项”清单
2.铁西区进厅上网负面清单
3.铁西区非依申请事项清单
4.铁西区内部环节事项清单
5.铁西区多级联办事项清单
附件: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