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经〔2018〕241号)及《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8〕582号)
政策内容
对企业在上一年度参加国际性展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及提升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予以支持。
申请条件
1.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
2.近五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外经贸业务、财务、税收、外汇和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和促进进出口成交的项目,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拖欠有关税款。
申请流程
企业在线注册——同级商务部门进行资质认证——企业在线申请,同时向同级商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由各市级商务部门汇总报送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项目评审——公示——安排资金
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须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资格)证书复印件;
3.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打印);
4.海关信息表(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截图和打印);
5.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2)。
6.其他按项目类别需要的要件。
申请途径
在线申报:http://www.smeimdf.org/
纸质材料申报: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
省级企业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